我最喜歡的就是痞客邦的碎碎唸,
因為我最喜歡碎碎唸 = =。
這裡功能好多,我有時都要在茫茫大海裡按好久。
不過現在在家很閒,所以就想換個地方了。
我一點也不想”整套”從無名搬過來,順其自然吧。
重點就是我有碎碎唸這個功能就是了!!!


『把一段經驗發展成文字,你等於感受了它兩遍。』
這句話我真的是很喜歡,所以就變成了碎碎唸的第一句了。

只是經歷一次,寫成日記又一次,
那如果我再寫成網誌,不就第三次了?
我想這就是我常會懶得寫網誌的原因,要再體驗第三次,也太累了吧。
不管是好的壞的都一樣。
而是關乎於情感的多寡和深刻與否。


總之,我暫居在這裡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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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oon1312123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